北京市三级医院医事服务费收费和报销标准 (单位:元)
项目名称 | 三级医院 | ||
医事服务费 | 医保报销金额 | 自付金额 | |
普通门诊 | 50 | 40 | 10 |
副主任医师 | 60 | 20 | |
主任医师 | 80 | 40 | |
知名专家 | 100 | 60 | |
急诊 | 70 | 60 | 10 |
住院 | 100 | 按比例报销 | |
备注:
1、门/急诊医事服务费报销不受起付线的限制。住院医事服务费受起付线的限制。住院医事服务费累计计算住院医疗待遇后,超过起付线的部分按比例报销。
2、门/急诊医事服务费暂不累计计算在个人的门急诊医疗保险金额。住院医事服务费累计计算在个人的住院医疗保险金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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